【2026年4月15日报名结束】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aas.cn/)
二、招聘计划
我院2026年计划招聘博士3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待遇等详见《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计划表》(附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招聘计划,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其中,被聘用的博士学位人员,给予一次性学位培养补贴费5万元、学习期间生活补贴费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被聘用的博士后出站人员,给予一次性学位培养补贴费5万元、学习期间生活补贴费6万元、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聘用到哈外单位工作的,除以上待遇外,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aas.cn/)发布,公告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至3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放”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aas.cn/)公示3个工作日。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人员应按照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高者优先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纪律
系统内职工亲属报名参与公开招聘时,在报名阶段必须同步报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备案,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院人事处 明老师 0451-86672790
监督举报电话: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0451-86677460
电话接听时间: 9:00-11: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
附件: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2026年1月22日